2012年8月12日星期日

你愛甚麼?

【明報專訊】 2012年8月12日 (星期日)

N今年廿一歲,很想建立家庭生活,自小便把洋娃娃和煮飯仔玩具看作自己建立的小家園。她跟男友拍拖一年,日催夜催,威逼利誘,終於圓了好夢,下個月便踏進教堂。可是她眼見身邊不少早婚的朋友都生活得不愉快,大家視伴侶可有可無,現在有點擔心,問我婚姻生活是否都如此。

我還未結婚,但我知道很多人都有相同經驗,有的埋藏心底成為鬱結,有的在好友面前哭哭啼啼,有錢的去夜總會、鴨店借酒消愁,沒錢的就拈花惹草、紅杏出牆。他們都愛自己的家庭生活,問題的原委,也在於他們太愛自己的家庭生活。

先跟大家分享一首名曲:A Day In Life。作者是John LennonPaul McCartney,據說是Lennon為了悼念遇交通意外身亡的好友Tara Browne而寫的,但歌詞在這裡不重要,我只想談曲目。我初次看到唱碟封面,便給愣住了,呆呆地凝視歌名良久,惹來百般暇想。

浮生若夢,每一天活下來所為何事?閉上眼睛,隨便在日曆上一指,如果是過去了的一天,值得回味嗎?如過是將來的一天,你希望怎樣度過?德國哲學大師Schopenhauer問過一條出其不意的問題:你為何不自殺?這問題跨過百年之後,開展了風靡一時的存在主義哲學潮流,這是題外話。正面的回應當然是:我有我要過的生活。於是,追求自己的生活、愛自己的生活成為天經地義的事情。

追求婚姻生活、愛婚姻生活也是天經地義,當然不是問題,問題是妳只愛這種生活!於是妳開始搜集婚姻生活的元素,一棟房子、一張舒適的雙人床、一個設備齊全的廚房、一晚筵席、一個律師、一句我願意、一張證書、一次度蜜月。婚後妳開始發現,廚房設備破了要換,傢俬看厭了要換,菜式吃膩了要換,牆身顏色過時了要換,那個男人……原來不可以換。

其實,necessary conditionsufficient condition是高中學生都應該懂的邏輯,毋須婚姻經驗相告。你畫一根火柴,小火球應聲而生,生火的necessary condition不是火柴,不是火藥,也不是你畫火柴的動作,而是氧氣,其他一切都是sufficient conditions,是可以替換的。鑽木、擊石、天然氣、行雷閃電劈中樹木都可以生火,惟獨氧氣不能取替。

正如妳跟他燃起愛火的時候,那一夜彎月、滿湖清風、半瓶Syrah、一曲Miles DavisMy Funny Valentine,都可以換成一抹夕陽斜照、滿天歸鳥、半瓶Cabernet Sauvignon、一曲Diana KrallLet's fall in love,惟獨他不可取替。

妳最愛的,不應該是空洞蒼白的婚姻生活,應該是有血有肉有靈魂的他。妳要先認定他是妳愛的人,才一起創造兩個人的天地,不能本末倒置。

如果妳肯定他不是一張沙發、一張雙人床、一盞水晶燈、一瓶Syrah、一曲My Funny Valentine,而是妳的氧氣,便少了一重顧慮了。還有別的顧慮嗎?有!

叫妳擔心的還有:妳是他的廚房設備,還是他的氧氣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