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很痛苦,因為發現未婚妻跟自己的多年好兄弟有染。她後悔不已,苦苦哀求他原諒,希望如期舉行婚禮。他不明白為何一個幾乎兩脇插刀的多年好友,何以不顧道義,搞上與自己海誓山盟的女人?現在決定權在他手,但他舉棋不定,問我應否原諒她。
首先解答兄第的問題。
你對他要有sympathy。不是叫你同情他,是要你明白他的所為。這裡的意思是「人同此心,心同此理」,勉強可譯作「同理心」,說白一點,你作為一個男人,也有很大機會犯上這過錯。
大部份男人的確可以為好兄弟赴湯蹈火,甚至兩脇插刀,這是義氣。我也膽敢說句,十個男人九個覬覦朋友妻,剩下一個已經搞上了,這是性慾。那麼義氣和性慾有沒有衝突呢?有!但男人在爭扎之後,性慾九成是勝方,如果神女(現今潮語應是女神,起碼在你朋友眼中)有意,十成幾乎是肯定了。男人用哪裡思考,你懂的!所以無論你跟他是多要好的兄弟、手足情有多深厚,你永遠是the second best bro。為甚麼?因為他還有一位血濃於水的親弟弟要呵護照顧啊,這位才是他一生人的best
bro。
男人太笨!女人精明多了,手帕之交也好,姐妹淘也好,天打雷劈都不退下防禦,隨時隨地眉精眼企,半點風吹草動也瞞不過耳目,總之不高估人性,守衛老公、情人至上。當然,一隻手掌拍不響,但就算失守也不至於懵蔽蔽,兼有一份世故去撫慰心靈。男人卻永遠高估兄弟的操守和意志,以為義薄雲天的兄弟是無性動物,明知他們對著蘭桂坊的女人是頭狼,卻以為對著自己老婆的時候是閹了的公羊。而且,既然你們多年臭味相投,你愛的女人跟他喜歡的女人應該沒有多大分別。
再講,他固然沒有道義,但至使他犯錯的是「禮」。為何他不守禮?禮,源自《周禮》,是儒家推崇的經典,等同英語世界的protocol,是在不同情境、場合、身份、人際關係中的眾多應該與不應該組成,暗藏了很多禁忌(taboo)。市井的話,就是「朋友妻不可欺」;江湖的話,「著紅鞋,勾義嫂」要家法侍候。有趣的是,為甚麼要有這些protocol?原因簡單,因為這些事經常發生。
守禮是君子所為,但做君子很沉悶;不守禮是小人所為,但做小人很過癮。人犯賤,要破壞禁忌、不守禮、犯錯才過癮,就像古希臘弒父娶母的神話、古羅馬君主亂倫戀姊的歷史,以及亂交、濫交、肛……咳咳……不要再在這情慾事上盲信兄弟了。
再說原諒。既然你問得出這問題,你是預算自己有能力原諒她了。可惜,決心和能力不足以令你原諒。無論你有多大決心,自以為寬宏大量,有天你在他鄉公幹,老婆高燒感冒臥病在家,當你拿起電話,想託另一位死黨時加照顧之際,舊傷口適時出現的隱隱作痛便催促你快放下電話。
應否和能否原諒,可以結合討論,美國上世紀最偉大的文學家F. Scott Fitzgerald一語道破,「Forgotten
is forgiveness」,因為對人性和世情看得透徹,所以這句話很實在,也很揪心。理論上,既然忘記了,應否與能否的問題便不存在。實際上,如何忘記?慧因不懂,只羨慕「人間如夢,一尊還酹江月」;求不得,只盼「又得浮生一日涼」。